庐山市实施阶梯水价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464号)文件精神,依据政府定价程序规定,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经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并报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1日起,庐山市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

  按照阶梯水价方案,居民生活用水按年用水量分为3个等级,一级用水1.4元/吨,二级用水2.1元/吨,三级用水4.2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商业和行政事业用水价格进行适度调整,工业水价、行政事业单位水价、经营与基建水价,均调整为1.7元/吨;特种用水4.5元/吨。

  水是生命之源,是维系整座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保证。对于庐山市来讲,2017年,无疑是这座城市水史中最璀璨的一页:蓼花水厂通水成功,为庐山市再续新鲜血液;水价的调整、阶梯水价的实施,缓解了庐山润泉供水公司的压力,也增强了全民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习惯的形成,为庐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再添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