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务集团与南丰县政府签署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
2016年9月13日,江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丰县人民政府签订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将加强南丰县城供水能力,为南丰县未来发展和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服务。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省水务集团将在南丰县独资注册成立江西省南丰润泉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丰润泉”),负责南丰县的城市规划区域内自来水设施和农村自来水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南丰县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授予南丰润泉供水特许经营权和给水项目经营权。此外,南丰县政府还将授予南丰润泉农村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对南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达到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
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满足南丰县总体规划和农村自来水规划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南丰县的城乡供水能力,并在2025年前使南丰县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